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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單價為什麼那麼高,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如何徵收?
108-11-16
2926
  1. 本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單價係依據「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辦法」核算。可分為事業用戶及非事業用戶,非事業用戶單價為年總營運成本(元)÷年總處理水量(立方公尺);事業用戶單價為非事業用戶2倍。
  2. 本市使用費的計價方式,由自來水公司隨用戶之自來水用水量計價並隨水費徵收,即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使用費單價×用水量。非自來水用戶則應自行裝設主管機關許可之用水表作為用水量計算依據。
  3. 目前本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費率核算結果為非事業用戶為9.1元/度、事業用戶為18.2元/度,經減徵後非事業用戶為5元/度、事業用戶為10元/度,並依法於104年6月10日公告(http://bulletin.kcg.gov.tw/homestyle.php?styl=03&strlink=BrowseShow&com_guid=1433927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