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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污水下水使用費徵收是否有法源依據?
108-11-16
1062
污水下水道使用費的徵收是依據下水道法第26條第一項規定「用戶使用下水道,應繳納使用費」,也就是說有接用公共污水下水道的用戶須繳交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本府亦依本法之規定訂定了「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辦法」作為使用費單價的核算依據,相關法規可至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法令規章\中央法規查詢(http://wrb.kcg.gov.tw/law/law.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