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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為何污水下水道建設了那麼多年,市府於104年6月才開始徵收使用費?
10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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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國69年起高雄市政府即每年投入數億的經費用於建設污水處理廠及公共污水管線等設施,迄今已完成六座污水處理廠、1,183公里的污水管線,至108年8月底用戶接管普及率更高達了43.9%,所需維護費用亦逐年增加,以100年為例,相關經費就高達新台幣4億元。由於長期以來相關成本皆由市府編列預算支應,已成為市府財政沈重的負擔。為使本市污水下水道能永續經營,管線能常保通水順暢無損壞情形,且能符合下水道法所規定使用者付費精神,遂將原核算使用費單價非事業用戶由每度9.1元減徵為每度5元、事業用戶由每度18.2元減徵為每度10元,不足部分則由市府編列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