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職系 工程員1名
職稱:工程員
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辦公地點:高雄市
徵才期間:自114年 5 月 6 日至114 5 月 12 日
資格條件: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 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之情事。
工作內容:
- 轄區內災修、治山防災等水土保持工程。
- 轄區內排水工程。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前開資料需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4.聯絡方式
(1)報名事項請洽王先生,電話:(07)7995678分機2052。
(2)工作事項請洽吳小姐,電話:(07)7995678分機2192。
其他:
一、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資格條件未符合或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三、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