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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訊息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日期 1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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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服務單位:行政職安科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1名(備取1名)
辦公地點:高雄市
徵才期間:自110年11 月25日至110年12 月 06 日(郵戳為憑)
資格條件:甄選人員應具下列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甲級或乙級技術士證照或經勞動檢查機構認定具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
工作項目:
  1. 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2. 協助各項綜合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請檢附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由當事人自己註記所填個人資料無不實記載並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每份資料均需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行政職安科職務代理約僱人員,徵才期限內逕寄: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人事室,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薪資及福利:月薪34,916元(五等280薪點),年終獎金,享勞、健保。
其他:
一、面試時間另以電話通知。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三、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僱用期間:自府函發布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若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約僱人員代理原因消失,即予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