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備取2名)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1名(備取2名)
辦公地點:高雄市
徵才期間:自115年
9月
4日至115年
9月
8 日(郵戳為憑)
資格條件:
一、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四、具電腦基本操作能力,熟悉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應用。
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工程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
-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據實填寫並親自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郵寄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4樓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人事室,寄件信封請註明【
應徵(水利養護科) 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及寄件者姓名。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
一、甄選方式:符合資格條件者,本局得採書面審查或擇優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還。
二、薪資待遇: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約僱五等280薪點,薪點折合率隨待遇調整),享勞、健保。
三、錄取人員須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進用。
四、本次甄選得擇優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
六、聯絡方式:
(一)有關報名事項:本局人事室許小姐,電話:07-7995678分機2052。
(二)有關工作內容:水利養護科廖科長,電話:07-7995678分機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