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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訊息

職務代理五等約聘人員1名

日期 114-09-23
瀏覽次數 196
關名稱: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職稱:約聘人員(職務代理)
名額:1名(備取2名)
辦公地點:高雄市
徵才期間:自114年  9    23  日至114年   10    2  日(郵戳為憑)
 
資格條件:甄選人員應具下列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環境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 辦理本市市管水利工程、護岸、雨水下水道、側溝及維護管理等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相關業務。
  2. 辦理綜管事宜。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由當事人自己註記所填個人資料無不實記載並簽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具相關科系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如有相關領域工作經驗證明亦可提供(每份資料均需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五等(市區排水一科)約聘人員】,徵才期限內逕寄: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人事室,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或逾期限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薪資及福利:
月薪38,948元(約聘五等280薪點,另薪點折合率隨待遇調整),享勞、健保。
 
其他:
一、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三、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僱用期間:自府函發布日起至116年9月30日,倘提前回職復薪或留職停薪屆滿,則約聘人員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