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納管免繳規費及水權費保障用水權益好處多多
高雄市議會11日進行市政總質詢,黃天煌議員對於水井納管會否開徵水權費乙事提出質疑,市府水利局表示水權費之徵收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目前經濟部並無相關徵收計畫,請民眾放心申報。
地下水為珍貴的自然資產,為保育地下水資源、防止過度抽取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之情形,雲彰地區於民國101年起即開始辦理水井納管工作,本市及台中、宜蘭及屏東等地區亦於106年起辦理相關工作,本市99年8月4日前鑿設的既有水井申報納管受理至今(107)年9月30日,水井納管後可避免遭檢舉而封井,且有取得合法水權之機會。
水利局於106年起辦理水井納管工作,已召開過多場說明會,並受理近1萬1,000件申報案件,經傾聽民眾心聲,針對農業用水及自來水未到達地區之家庭用水免收水權登記規費2,700元,並預計於民國110年起主動輔導己申報的民眾辦理水權登記,程序及申請書件可較為簡化,完成登記後可以獲得更全面的用水保障,例如:使用土地、水源及設施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者,可以請領災害救助金、取得土地容許使用及養殖漁業登記證,重大公害補償對象及水井損壞可依法重鑿等諸多好處,歡迎民眾支持並響應本項政策,盡速辦理申報。
申報納管方式可就近至各區公所或水利局填寫申報書後投至專用信箱,或透過「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網站水井申報系統(網址:https://wrb.kcg.gov.tw/kcg_wellmis_Dev/wellapply.aspx)申報及手機下載「高雄市水井申報」APP申報,讓珍貴地下水資源合理使用。
發布日期:107年5月11日。
發布單位:水利行政科。
聯絡電話:07-7995678#2172。
撰 稿:黃助理員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