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局辦理「鳳山溪污水區第五期第一標工程(Ⅲ)」,於採購招標文件公開閱覽期間,有關廠商或民眾意見釋疑內容回復
有關本局辦理「鳳山溪污水區第五期第一標工程(Ⅲ)」,於採購招標文件公開閱覽期間,有關廠商或民眾意見釋疑內容回復。
一、依據: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
二、公開閱覽期間:114年10月2日至114年10月9日。
三、就上開所提之(營建剩餘土石方)疑義,本局說明如下:
契約規定廠商應找尋合法收容營建剩餘土石方之場所,考量市場機制及為符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之下水道工程減碳作業,故目前以土石方剩餘價值折價費編列方式,後續將視市場機制滾動調整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