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廠區開發案中之公園用地設置排水渠道及滯洪池區域圖
民國102年7月2日高雄市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台泥廠區開發案「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部分工業區(工23、工25)及河道用地為住宅區、商業區、特定商業專用區及公園用地、園道用地、道路用地(台泥鼓山廠區開發案)」,利用台泥廠區開發案中之公園用地設置排水渠道及滯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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